1951-09-08:舊金山和平條約簽訂日(世界49國、包含著戰敗国 🇯🇵日本),這嘛是「908臺灣國」社團名稱的由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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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2-04-28:舊金山和平條約正式生效日,這更加才是台灣主權地位「應決而未決」的分水嶺。
根據條約第二條B款: 「日本放棄」臺灣&澎湖,並未言明贈送or歸還佗一國…(大清帝国焉在?)
條文內底更有「佔領軍90日內應撤離佔領地」,ROC流亡政權煞是〝賴著毋走〞?!
再根據🇺🇳 聯合國🌐憲章77B、76B之「託管制度」,台灣主權,應當由台湾人民来做決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