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-4 子女满18岁结婚,是否仍能在美调整身份?
Matter of Akram(2012)给出了明确否定答案。K-3 签证持有人的 K-4 子女,其"继子女"身份须在母亲与美籍公民缔婚时本人未满18岁方可成立。本案申请人因不符合该年龄要件,被裁定无法在美境内调整身份,须另寻移民途径。这一裁决提示:K 类签证家庭成员的资格认定有严格的时间节点,事先规划至关重要。

K-4 子女满18岁结婚,是否仍能在美调整身份?
Matter of Akram(2012)给出了明确否定答案。K-3 签证持有人的 K-4 子女,其"继子女"身份须在母亲与美籍公民缔婚时本人未满18岁方可成立。本案申请人因不符合该年龄要件,被裁定无法在美境内调整身份,须另寻移民途径。这一裁决提示:K 类签证家庭成员的资格认定有严格的时间节点,事先规划至关重要。
撤销遣返令后,法院管辖权随之消失?
Xu v. Garland(第一巡回,2022):DHS 主动撤销快速遣返令后,案件已无终局遣返令可供复审。法院据此认定缺乏管辖权,直接驳回申请人的司法审查请求。此案提醒申请人:政府程序上的"撤令"并非胜利,管辖权缺失反而可能封闭司法救济通道。
定罪时的身份,决定遣返令的效力。
第六巡回法院在 Gonzalez Castillo v. Bondi(2025)中依循 Costello 先例,裁定:若当事人在定罪时持有公民身份(即便该身份系虚假取得),剥夺国籍的决定不具溯及效力,不得据此将其追认为"外国人"并执行遣返。这一裁定划定了身份认定的时间基准,对类似情形的当事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。
https://miantan.org/articles/case-elfido-gonzalez-castillo-2025